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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卷

  ○论病

  夫文章之兴,与自然起;宫商之律,共二仪生。是故奎星主其文书,日月焕乎其章,天籁自谐,地籁冥韵。葛天唱歌,虞帝吟咏,曹、王入室摛藻之前,游、夏昇堂学文之后,四纽未显,八病无闻。虽然,五音妙其调,六律精其响,铨轻重于毫忽,韵清浊于锱铢;故能九夏奏而阴阳和,六乐陈而天地顺。和人理,通神明。风移俗易,鸟翔兽舞。自非雅诗雅乐,谁能致此感通乎!颙、约已降,兢、融以往,声谱之论郁起,病犯之名争兴;家制格式,人谈疾累;徒竞文华,空事拘检;灵感沈秘,雕弊实繁。窃疑正声之已失,为当时运之使然。洎八体、十病、六犯、三疾,或文异义同,或名通理隔,卷轴满机,乍阅难辨,遂使披卷者怀疑,搜写者多倦。予今载刀之繁,载笔之简,总有二十八种病,列之如左。其名异意同者,各注目下。后之览者,一披总达。

  ○文二十八种病

  一曰平头,(或一六之犯名水浑病,二七之犯名火灭病。)二曰上尾,(或名土崩病。)三曰蜂腰,四曰鹤膝,五曰大韵,(或名触绝病。)六曰小韵,(或名伤音病。)七曰傍纽,(亦名大纽,或名爽绝病。)八曰正纽,(亦名小纽,或名爽切病。)九曰水浑,(或本九曰木枯。)十曰火灭,(或十曰金缺。)十一曰阙偶,十二曰繁说,(或名疣赘,崔名相类。)十三曰龃龉,(或名不调。)十四曰丛聚,(或名丛木。)十五曰忌讳,十六曰形迹,(崔同。)十七曰傍突,十八曰翻语,(崔同)。十九曰长撷腰,(或名束。)二十曰长解镫,(或名散)。二十一曰支离,二十二曰相滥,(崔同。)二十三曰落节,二十四曰杂乱,二十五曰文赘,(或名涉俗。)二十六曰相反,二十七曰相重,二十八曰骈拇。

  第一,平头。

  平头诗者,五言诗第一字不得与第六字同声,第二字不得与第七字同声。同声者,不得同平上去入四声,犯者名为犯平头。平头诗曰:“芳时淑气清,提壶台上倾。”(如此之类,是其病也。)又诗曰:“山方翻类矩,波圆更若规,树表看猿挂,林侧望熊驰。”又诗曰:“朝云晦初景,丹池晚飞雪,飘枝聚还散,吹杨凝且灭。”

  释曰:上句第一、二两字是平声,则下句第六、七两字不得复用平声,为用同二句之首,即犯为病。余三声皆尔,不可不避。三声者,谓上去入也。

  或曰:此平头如是,近代成例,然未精也。欲知之者,上句第一字与下句第一字,同平声不为病;同上去入声一字即病。若上句第二字与下句第二字同声,无问平上去入,皆是巨病。此而或犯,末曰知音。今代文人李安平、上官仪,皆所不能免也。

  或曰:沈氏云:“第一、第二字不宜与第六、第七同声。若能参差用之,则可矣。”谓第一与第七、第二与第六同声,如“秋月”、“白云”之类,即《高宴》诗曰:“秋月照绿波,白云隐星汉。”此即于理无嫌也。

  四言、七言及诸赋颂,以第一句首字,第二句首字,不得同声,不复拘以字数次第也。如曹植《洛神赋》云:“荣曜秋菊,华茂春松”,是也。铭诔之病,一同此式,乃疥癣微疾,不为巨害。

  第二,上尾。(或名土崩病。)

  上尾诗者,五言诗中,第五字不得与第十字同声,名为上尾。诗曰:“西北有高楼,上与浮云齐。”(如此之类,是其病也。)又曰:“可怜双飞凫,俱来下建章,一个今依是,拂翮独先翔。”又曰:“荡子别倡楼,秋庭夜月华,桂叶侵云长,轻光逐汉斜。”(若以“家”代“楼”,此则无嫌。)

  释曰:此即犯上尾病。上句第五字是平声,则下句第十字不得复用平声,如此病,比来无有免者。此是诗之疣,急避。

  或云:如陆机诗曰:“衰草蔓长河,寒木入云烟。”(“河”与“烟”平声。)此上尾,齐、梁已前,时有犯者。齐、梁已来,无有犯者。此为巨病。若犯者,文人以为未涉文途者也。唯连韵者,非病也。如“青青河畔草,绵绵思远道”是也。(下句有云“郁郁园中柳”也。)

  或曰:其赋颂,以第一句末不得与第二句末同声。如张然明《芙蓉赋》云:“潜灵根于玄泉,擢英耀于清波”是也。蔡伯喈《琴颂》云:“青雀西飞,《别鹤》东翔,《饮马长城》,楚曲《明光》”是也。其铭诔等病,亦不异此耳。斯乃辞人痼疾,特须避之。若不解此病,未可与言文也。沈氏亦云:“上尾者,文章之尤疾。自开辟迄今,多惧不免,悲夫。”若第五与第十故为同韵者,不拘此限。即古诗云:“四座且莫喧,愿听歌一言。”此其常也,不为病累。其手笔,第一句末犯第二句末,最须避之。如孔文举《与族弟书》云:“同源派流,人易世疏,越在异域,情爱分隔。”是也。凡诗赋之体,悉以第二句末与第四句末以为韵端。若诸杂笔不束以韵者,其第二句末即不得与第四句同声,俗呼为隔句上尾,必不得犯之。如魏文帝《与吴质书》曰:“同乘共载,北游后园。舆轮徐动,宾从无声。清风夜起,悲笳微吟。”是也。刘滔云:“下句之末,文章之韵,手笔之枢要。在文不可夺韵,在笔不可夺声。且笔之两句,比文之一句,文事三句之内,笔事六句之中,第二、第四、第六,此六句之末,不宜相犯。”此即是也。

  第三,蜂腰。

  蜂腰诗者,五言诗一句之中,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。言两头粗,中央细,似蜂腰也。诗曰:“青轩明月时,紫殿秋风日,瞳陇引夕照,晻暧映容质。”又曰:“闻君爱我甘,窃独,自雕饰,”又曰:“徐步金门出,言寻上苑春。”

  释曰:凡句五言之中,而论蜂腰,则初腰事须急避之。复是剧病。若安声体,寻常诗中,无有免者。

  或曰:“君”与“甘”非为病;“独”与“饰”是病。所以然者,如第二字与第五字同去上入,皆是病,乎声非病也。此病轻于上尾,鹤膝,均于平头,重于四病,清都,师皆避之。已下,四病,但须知之,不必须避。

  刘氏曰:“蜂腰者,五言诗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。古诗曰:‘闻君爱我甘,窃独自雕饰’是也。此是一句中之上尾。沈氏云;‘五言之中,分为两句,上二下三。凡至句末,并须要杀。’即其义也。刘滔亦云:‘为其同分句之末也。其诸赋颂,皆须以情斟酌避之。如阮瑀《止欲赋》云:“思在体为素粉,悲随衣以消除。”即“体”与“粉”、“衣”与“除”同声是也。又第二字与第四字同声,亦不能善。此虽世无的目,而甚于蜂腰。如魏武帝《乐府歌》云:“冬节南食稻,春日复北翔”是也。’刘滔又云:‘四声之中,入声最少,余声有两,总归一入,如征整政只、遮者柘只是也。平声赊缓,有用处最多,参彼三声,殆为大半。且五言之内,非两则三,如班婕妤诗曰:“常恐秋节至,凉风夺炎热。”此其常也。亦得用一用四:若四,平声无居第四,如古诗云:“连城高且长”是也。用一,多在第二,如古诗曰:“九州不足步”此,谓居其要也。然用全句,平上可为上句取,固无全用。如古诗曰:“迢迢牵牛星”,亦并不用。若古诗曰:“脉脉不得语”,此则不相废也。犹如丹素成章,盐梅致味,宫羽调音,炎凉御节,相参而和矣。’”

  第四,鹤膝。

  鹤膝诗者,五言诗第五字不得与第十五字同声。言两头细,中央粗,似鹤膝也,以其诗中央有病。诗曰;“拨棹金陵渚,遵流背城阙,浪蹙飞船影,山挂垂轮月。”又云:“陟野看阳春,登楼望初节,绿池始沾裳,弱兰未央结。

  释云:取其两字间似鹤膝,若上句第五“渚”字是上声,则第三句末“影”字不得复用上声,此即犯鹤膝。故沈东阳著辞曰:“若得其会者,则唇吻流易,失其要者,则喉舌蹇难。事同暗抚失调之琴,夜行坎壈之地。”蜂腰、鹤膝,体有两宗,各互不同。王斌五字制鹤膝,十五字制蜂腰,并随执用。

  或曰:如班姬诗云:“新裂齐纨素,皎洁如霜雪,裁为合欢扇,团团似明月。”“素”与“扇”同去声是也。此曰第三句者,举其大法耳。但从首至末,皆须以次避之,若第三句不得与第五句相犯,第五句不得与第七句相犯。犯法准前也。

  刘氏云:“鹤膝者,五言诗第五字不得与第十五字同声。即古诗曰:‘客从远方来,遗我一书札,上言长相思,下言久离别。’是也。皆次第相避,不得以四句为断。吴人徐陵,东南之秀,所作文笔,未曾犯声。唯《横吹曲》:‘陇头流水急,水急行难渡,半入隗嚣营,傍侵酒泉路。心交赠宝刀,少妇裁纨袴,欲知别家久,戎衣今已故。’亦是通人之一弊也。凡诸赋颂,一同五言之式。如潘安仁‘《闲居赋》云:‘陆攎紫房,水挂赪鲤,或宴于林,或禊于汜。’即其病也。其诸手笔,第一句末不得犯第三句末,其第三句末复不得犯第五句末,皆须鳞次避之。温、邢、魏诸公,及江东才子,每作手笔,多不避此声。故温公为《广阳王碑序》云:‘少挺神姿,幼标令望,显誉羊车,称奇虎槛。’邢公为《老人星表》云:‘定律令于游麟,候宣夜于鸣鸟,醴泉代伯益之功,甘露当屏翳之力。’魏公为《赤雀颂序》曰:‘能短能长,既成章于云表;明吉明凶,亦引气于莲上。’谢朓为《鄱阳王让表》云:‘玄天盖高,九重寂以卑听;皎日著明,三舍回于至感。’任昉为《范云让吏部表》云:‘寒灰可烟,枯株复蔚,铩翮奋飞,奔蹄且骤。’王融《求试效启》云:‘蒲柳先秋,光阴不待,贪及明时,展志愚效。’刘孝绰《谢散骑表》云:‘邀幸自天,休庆不已。假鸣凤之条,蹑应龙之亦。’诸公等,并鸿才丽藻,南北辞宗,动静应于风云,咳唾合于宫羽,纵情使气,不在其声。后进之徒,宜为楷式。其诗、赋、铭、诔,言有定数,韵无盈缩,必不得犯。且五言之作,最为机妙,既恒宛口实,病累尤彰,故不可不事也。自余手笔,或赊或促,任意纵容,不避此声,未为心腹之病。又今世笔体,第四句末不得与第八句末同声,俗呼为踏发声。譬如机关,踏尾而头发,以其轩轾不平故也。若不犯此病,谓之鹿卢声,即是不朽之成式耳。沈氏曰:‘人或谓鹤膝为蜂腰,蜂腰为鹤膝。疑未辨。’然则孰谓公为该博乎!盖是多闻阙疑,慎言寡尤者欤。”

  第五,大韵。(或名触绝病。)

  大韵诗者,五言诗若以“新”为韵,上九字中,更不得安“人”、“津”、“邻”、“身”、“陈”等字,既同其类,名犯大韵。诗曰:“紫翮拂花树,黄鹂闲绿枝,思君一叹息,啼泪应言垂。”又曰:“游鱼牵细藻,鸣禽瞬好音,谁知迟暮节,悲吟伤寸心。”

  释云:如此即犯大韵。今就十字内论大韵,若前韵第十字是“枝”字,则上第七字不得用“鹂”字,此为同类,大须避之。通二十字中,并不得安“簏”、“羁”、“雌”、“池”、“知”等类。除非故作叠韵,此即不论。

  元氏曰:“此病不足累文,如能避者弥佳。若立字要切,于文调畅,不可移者,不须避之。”

  刘氏曰:“大韵者,五言诗若以,‘新’为韵,即一韵内,不得复用‘人’、‘津’、‘邻’、‘亲’等字。若一句内犯者,曹植诗云:‘泾、渭扬浊清’,即‘泾’、‘清’是也。十字内犯者,古诗曰:‘良无磐石固,虚名复何益。’即‘石’、‘益’是也。”

  第六,小韵。(或名伤音病。)

  小韵诗,除韵以外,而有迭相犯者,名为犯小韵病也。诗曰:“搴帘出户望,霜花朝瀁日,晨莺傍杼飞,早燕挑,轩出。”又曰:“夜中无与悟,独寤抚躬叹,唯惭一片月,流彩照南端。”

  释曰:此即犯小韵。就前九字中而论小韵,若第九字是“瀁”字,则上第五字不得复用“望”字等音,为同是韵之病。

  元氏曰:“此病轻于大韵,近代咸不以为累文。”

  或云“凡小韵,居五字内急,九字内小缓。然此病虽非巨害,避为美。”

  刘氏曰:“小韵者,五言诗十字中,除本韵以外自相犯者,若已有‘梅’,更不得复用‘开’、‘来’、‘才’、‘台’等字。五字内犯者,曹植诗云:‘皇佐扬天惠’,即‘皇’、‘扬’是也。十字内犯者,陆士衡《拟古歌》云:‘嘉树生朝阳,凝霜封其条。’即‘阳’、‘霜’是也。若故为叠韵,两字一处,于理得通,如‘飘飖’、‘窈窕’、‘徘徊’、‘周流’之等,不是病限。若相隔越,即不得耳。”

  第七,傍纽(亦名大纽,或名爽切病。)

  傍纽诗者,五言诗一句之中有“月”字,更不得安“鱼”、“元”、“阮”、“愿”等之字,此即双声,双声即犯傍纽。亦曰,五字中犯最急,十字中犯稍宽。如此之类,是其病。诗曰:“鱼游见风月,兽走畏伤蹄。”(如此类者,是又犯傍纽病。)又曰:“元生爱皓月,阮氏愿清风,取乐情无已,赏玩未能同。”又曰:“云生遮丽月,波动乱游鱼,凉风便入体,寒气渐钻肤。”

  释曰:“鱼”、“月”是双声,“兽”、“伤”并双声,此即犯大纽,所以即是,“元”、“阮”、“愿”、“月”为一纽。今就十字中论小纽,五字中论大纽。所以即是,“元”、“阮”、“愿”、“月”为一纽。王斌云:“若能回转,即应言‘奇琴’、‘精酒’,‘风表’、‘月外’,此即可得免纽之病也。”

  或曰;傍纽者,据傍声而来与相忤也。然字从连,韵,而纽声相参,若“金”、“锦”、“禁”、“急”,“阴”、“饮”、“荫”、“邑”,是连韵纽之。若“金”之与“饮”、“阴”之与“禁”,从傍而会,是与相参,之也。如云:“丈人且安坐,梁尘将欲飞。”“丈”与“梁”,亦“金”、“饮”之类,是犯也。

  元氏云:“傍纽者,一韵之内,有隔字双声也。”元兢曰:“此病更轻于小韵,文人无以为意者。又若不隔字而是双声,非病也。如‘清切’、‘从就’之类是也。

  刘氏曰:“傍纽者,即双声是也。譬如一韵中已有‘任’字,即不得复用‘忍’、‘辱’、‘柔’、‘蠕’、‘仁’、‘让’、‘尔’、‘日’之类。沈氏所谓风表、月外、奇琴、精酒是也。刘滔亦云:‘重字之有“关关”,叠韵之有“窈窕”,双声之有“参差”,并兴于《风》、《诗》矣。’王玄谟问谢庄:‘何者为双声?何者为叠韵?’答云:‘“悬瓠”为双声“碻磝”为叠韵。’时人称其辨捷。如曹植诗云:‘壮哉帝王居,佳丽殊百城。’即‘居’、‘佳’,‘殊’、‘城’,是双声之病也。凡安双声,唯不得隔字,若‘踟蹰’、‘踯躅’、‘萧瑟’、‘流连’之辈,两字一处,于理即通,不在病限。沈氏谓此为小纽。刘滔以双声亦为正纽。其傍纽者,若五字中已有任’字,其四字不得复用‘锦’、‘禁’、‘急’、‘饮’、‘荫’、‘邑’等字,以其一纽之中,有,‘金’音等字,与‘任’同韵故也。如王彪之《登冶城楼》诗云:‘俯观陋室,宇宙六合,譬如四壁。’即‘譬’与,‘壁’是也。沈氏亦以此条谓之大纽。如此负犯,触类而长,可以情得。韵纽四病,皆五字内之瘕疵,两句中则非巨疾,但勿令相对也。”

  第八,正纽。(亦名小纽,亦名爽切病。)

  正纽者,五言诗“壬”、“衽”、“任”、“入”,四字为一纽;一句之中,已有“壬”字,更不得安“衽”、“任”、“入”等字。如此之类,名为犯正纽之病也。诗曰:“抚琴起和曲,叠管泛鸣驱,停轩未忍去,白日小踟蹰。”又曰:“心中肝如割,腹里气便燋,逢风回无信,早雁转成遥。”(“肝”、“割”同纽,深为不便。)

  释曰:此即犯小纽之病也。今就五字中论,即是下句第九、十,双声两字是也。除非故作双声,下句复双声对,方得免小纽之病也。若为联绵赋体类,皆如此也。

  或曰:正纽者,谓正双声相犯。其双声虽一,傍正有殊,从一字纽之得四声,是正也。(若“元”,“阮”,“愿”、“月”是。)若从他字来会成双声,是傍也。(若“元”、“阮”、“愿”,“月”是正,而有“牛”、“鱼”,“妍”、“砚”等字来会“元”,“月”等字成双声是也。)如云:“我本汉家子,来嫁单于庭。”(“家”、“嫁”是一纽之内,名正双声,名犯正纽者也。)傍纽者,如:“贻我青铜镜,结我罗裙裾。”(“结”、“裙”是双声之傍,名犯傍纽也。)又一法,凡入双声者,皆名正纽。

  元氏曰:“正纽者,一韵之内,有一字四声分为两处是也。如梁简文帝诗云:‘轻霞落暮锦,流火散秋金。’(‘金’、‘锦’、‘禁’、‘急’是一字之四声,今分为两处,是犯正纽也。”)元兢曰:“此病轻重,与傍纽相类,近代咸不以为累,但知之而已。”

  刘氏曰:“正纽者,凡四声为一纽,如‘任’、‘荏’、‘衽’、‘入’,五言诗一韵中已有‘任’字,即九字中不得复有‘荏’、‘衽’、‘入’等字。古诗云:‘旷野莽茫茫。即‘莽’与‘茫’是也。凡诸文笔,皆须避之。若犯此声,即龃龉不可读耳。”

  第九,水浑病,谓第一与第六之犯也,。假作《春诗》曰:“沼萍遍水缬,榆荚满枝钱。”又曰:“斜云朝列陈,回娥夜抱弦。”

  释云:“沼”文处一,宜用平声;(‘池’好。)“回”字在六,特须宫语。(宜‘趋’。)一为上言之首,六是下句之初,同建水浑,以彰第一。且条嘉况,开示文生,制作之家,特宜监察。三隅,已发,一角须求,聊说十规,以张群目。

  第十,火灭病,谓第二与第七之犯也。即假作《闺怨》诗曰:“尘暗离后镜,带永别前腰。”又曰:“怨心千过绝,啼眼百回垂。”

  释曰:“暗”文处二,宜用“埋”、“生”之言;“眼”字居七,特贵“眸”、“行”之语。“离”当阴位,命于南方,用字致尤,故云离位火灭,因以名焉。

  第九(又),木枯病,谓第三与第八之犯也。即假作《秋诗》曰:“金风晨泛菊,玉露宵沾兰。”(一本“宵悬珠”)。又曰:“玉轮夜进辙,金车昼灭途。”

  释曰:“宵”为第八,言“夜”已精;“夜”处第三,论“宵”乃妙。自余优劣,改变皆然,聊著二门,用开多趣。

  第十(又),金缺病,谓第四与第九之犯也。夫金生兑位,应命秋律于西,上句向终,下句欲末,因数命之,故生斯号。即假作《寒诗》曰:“兽炭陵晨送,鱼灯彻宵燃。”又曰:“狐裘朝除冷,亵褥夜排寒。”

  释曰:“宵”文处九,言“夜”便佳;“除”字在四,云“却”为妙。自余致病,例此成规。告往知来,自然多悟。

  第十一,阙偶病,谓八对皆无,言靡配属,由言匹偶,因以名焉。假作《述怀诗》曰:“鸣琴四五弄,桂酒复盈杯。”又曰;“夜夜怜琴酒,优游足畅情。”

  释曰:上有“四五”之言,下无“两三”之句;不对“朝朝”之字,空垂“夜夜”之文。如此之徒,名为阙偶。题斯一目,余况皆然。

  或曰:诗上引事,下须引事以对之。若上缺偶对者,是名缺偶。犯诗曰:“苏秦时刺股,勤学我便耽。”释曰:上句“苏秦”,是其人名,下将“勤学”对之,是其缺偶。

  不犯诗曰:“刺股君称丽,悬头我未能。”

  释曰:上有“刺股”,下有“悬头”,各为一事,上下相对,故曰不犯。

  第十二,繁说病,谓一文再论,繁词寡义。或名相类,或名疣赘。即假作《对酒诗》曰:“清觞酒恒满,绿酒会盈杯。”又曰:“满酌余当进,弥瓯我自倾。”

  释曰:“清觞”、“绿酒”,本自靡殊;“满酌”、盈杯”,何能有别。“余”之与“我”,同号己身,一说足明,何须再陈。如斯之类,寡义繁文,制作之家,特宜详察。

  诗曰:“远岫开翠雾,遥山卷青霭。”

  此两句字别理不殊,是病。

  崔氏曰:“‘从风似飞絮,照日类繁英,拂岩如写镜,封林若耀琼。’此四句相次,一体不异,‘似’、‘类’、‘如’、‘若’,是其病。”

  第十三,龃龉病者,一句之内,除第一字及第五字,其中三字,有二字相连,同上去入是。(若犯上声,其病重于鹤膝,此例文人以为秘密,莫肯传授。上官仪云:“犯上声是斩刑,去入亦绞刑。”)如曹子建诗云:“公子敬爱客。”“敬”与“爱”是,其中三字,其二字相连,同去声是也。

  元兢曰:“平声不成病,上去入是重病,文人悟之者少,故此病无其名。兢案《文赋》云:‘或龃龉而不安。’因以此病名为龃龉之病焉。”

  崔氏是名“不调”。不调者,谓五字内,除第一字、第五字,于三字用上去入声相次者,平声非病限,此是巨病。古今才子多不晓。如“晨风惊叠树,晓月落危峰。”(“月”次“落”,同入声。)如“雾生极野碧,日下远山红。”(“下”次“远”,同上声。)如“定惑关门吏,终悲塞上翁。”(“塞”次“上”,同去声。)

  第十四,丛聚病者,如上句有“云”,下句有“霞”,抑是常。其次句复有“风”,下句复有“月”。“云”、“霞”、“风”、“月”,俱是气象,相次丛聚,是为病也。如刘铄,诗曰:“落日下遥林,浮云霭曾阙,玉宇来清风,罗帐迎秋月。”此上句有“日”,下句有“云”,次句有“风”,次句有“月”,“日”、“云”、“风”、“月”,相次四句,是丛聚。

  元兢曰:“盖略举气象为例,触类而长,庶物则同。上十字已有‘鸾’对‘凤’,下十字不宜更有‘凫’对‘鹤’;上十字已有‘桂’对‘松’,下十字不宜更用‘桐’对‘柳’。俱是丛聚之病,此又悟之者鲜矣。”

  崔名丛木病,即引诗云:“庭梢桂林树,檐度苍梧云,棹唱,喧难辨,樵歌近易闻。”“桂”、“梧”、“棹”、“樵”,俱是木,即是病也。

  第十五,忌讳病者,其中意义,有涉于国家之忌是也。如顾长康诗云:“山崩溟海竭,鱼鸟依将何。”“山崩”、“海竭”,于国非所宜言,此忌讳病也。

  元兢曰;“此病或犯,虽有周公之才,不足观也。又如咏雨诗称乱声,氵斥水诗云逆流,此类皆是也。”

  皎公名曰避忌之例,诗曰:“何况双飞龙,羽翼纵当乖。”又云:“吾兄既凤翔,王子亦龙飞。”

  第十六,形迹病者,谓于其义相形嫌疑而成。如曹子建诗云:“壮哉帝王居,佳丽殊百城。”即如近代诗人,唯得云“丽城”,亦云“佳丽城”。若单用“佳城”,即如滕公佳城,为形迹病也。

  元兢云:“文中例极多,不可轻下语也。”

  崔曰:“‘佳山’、‘佳城’,皆为形迹坟埏,不可用。又如‘侵天’、‘干天’,是谓天与树木等,犯者为形迹。他皆效此。”

  第十七,傍突病者,句中意旨,傍有所突触。如周彦伦诗云:“二亩不足情,三冬俄已毕。”“二亩”涉其亲,宁可云“不足情”也?

  元兢云:“此与忌讳同,执笔者咸宜戒之,不可辄犯也。”

  第十八,翻语病者,正言是佳词,反语则深累是也。如鲍明远诗云:“鸡鸣关吏起,伐鼓早通晨。”“伐鼓”,正言是佳词,反语则不祥,是其病也。

  崔氏云:“‘伐鼓’,反语‘腐骨’,是其病。

  第十九,长,撷腰病者,每句第三字撷上下两字,故曰撷腰,若无解镫相间,则是长撷腰病也。如上官仪诗曰:“曙色随行漏,早吹入繁笳。旗文萦桂叶,骑影拂桃华。碧潭写春照,青山笼雪花。”上句“随”,次句“入”,次句“萦’,次句“拂”,次句“写”,次句“笼”,皆单字,撷其腰于中,无有解镫者,故曰长撷腰也。(此病或名束。)

  第二十,长解镫病者,第一、第二字意相连,第三、第四字意相连,第五单一字成其意,是解镫;不与撷腰相间,是长解镫病也。如上官仪诗曰:“池牖风月清,闲居游客情,兰泛樽中色,松吟弦上声。”“池牖”二字意相连,“风月”二字意相连,“清”一字成四字之意,以下三句,皆无有撷腰相间,故曰长解镫之病也。

  元兢曰:“撷腰、解镫并非病,文中自宜有之,不间则为病。然解镫须与撷腰相间,则屡,迁其体。不可得句相间,但时然之,近文人篇中有然,相间者偶然耳。然悟之而为诗者,不亦尽善者乎。”(此病亦名散。)

  第二十一,支离。不犯诗曰:“春人对春酒,新附间新花。”犯诗曰:“人人皆偃息,唯我独从戎。”

  第二十二,相滥。(或名繁说。)谓一首诗中再度用事,一对之内反覆重论,文繁意叠,故名相滥。犯诗曰:“玉绳耿长汉,金波丽碧空,星光暗云里,月影碎帘中。”

  释曰:“玉绳”者星名,“金波”者月号,上既论讫,下复陈之,甚为相滥,尤须慎之。

  崔氏云:“相滥者,谓‘形体’、‘途道’、‘沟淖’、‘淖泥’、‘巷陌’、‘树木’、‘枝条’、‘山河’、‘水石’、‘冠帽’、‘衤鸟衣’,如此之等,名曰相滥。上句用‘山’,下句用‘河’;上句有‘形’,下句安‘体’;有句有‘木’,下句安‘条’:如此参差,乃为善焉。若两字一处,自是犯焉,非关诗处。或云两目一处是。”

  第二十三,落节。凡诗咏春,即取春之物色;咏秋,即须序秋之事情。或咏今人,或赋古帝,至于杂篇咏,皆须得其深趣,不可失义意。假令黄花未吐,已咏芬芳;青叶莫抽,逆言蓊郁;或专心咏月,翻寄琴声;或□意论秋,杂陈春事;或无酒而言有酒;无音而道有音:并是落节。若是长篇托意,不许限。即假作《咏月诗》曰:“玉钩千丈挂,金波万里遥。蚌亏轮影灭,蓂落桂阴销。入风花气馥,出树鸟声娇。独使高楼妇,空度可怜宵。”

  释曰:此诗本意咏月,中间论花述鸟,乍读风花似好,细勘月意有殊,如此之辈,名曰落节。

  又《咏春诗》曰;“何处觅消愁?春园可暂游。菊黄堪泛酒,梅红可插头。”

  释曰:菊黄泛酒,宜在九月,不合春日陈之;或在清朝,翻言朗夜:并是落节。

  第二十四,杂乱。凡诗发首诚难,落句不易。或有制者,应作诗头,勒为诗尾;应可施后,翻使居前。故曰杂乱。假作《忆友诗》曰,“思君不可见,徒令年鬓秋。独惊积寒暑,迢遰阻风牛,粤余慕樵隐,萧然重一丘。”

  释曰:“粤余”一对,合在句端;“思君”一对,合居篇末。然则篇章之内,义别为科,先后无差,文理俱畅;混而不别,故名杂乱。

  第二十五,文赘(或名涉俗病。)凡五言诗,一字文赘,则众巧皆除;片语落嫌,则人竞褒贬。今作者或不经雕匠,未被揣磨,辄述拙成,多致纰缪。虽理义不失,而文不清新;或用事合同,而辞有利钝。即假作《秋诗》曰:“熠耀,庭中度,蟋蟀傍窗吟。条间垂白露,菊上带黄金。”

  释曰:此诗据理,大体得通。然“庭中”、“傍窗”,流俗已甚;“黄金”、“白露”,语质无佳;凡此之流,名曰文赘。

  又《咏秋诗》曰:“熠燿流寒火,蟋蟀动秋音。凝露如悬玉,攒菊似披金。”(此则无赘也。)又曰:“渭滨迎宰相。”(官之宰相,即是涉俗流之语,是其病。)又曰:“树荫逢歇马,鱼潭见洗船。”又曰:“隔花遥劝酒,就水更移床。”(是则俗巧弱弊之过也。)

  第二十六,相反,谓词理别举是也。诗曰:“晴云开极野,积雾掩长洲。”上句既叙“晴云”,下句不宜“雾掩”,不顺理耳。

  第二十七,相重,谓意义重叠是也。或名枝指也。诗曰:“驱马清渭滨,飞镳犯夕尘。川波张远盖,山日下遥轮。柳叶眉行尽,桃花骑转新。”(已上有“驱引”、“飞镳”,下又“桃花骑”,是相重病也。)又曰:“游雁比翼翔,飞鸿知接翮。”

  第二十八,骈拇者,所谓两句中道物无差,名曰骈拇。如庾信诗曰:“两戍俱临水,双城共夹河。”此之谓也。

  ○文笔十病得失

  平头:第一句上字、第二句上字,第一句第二字、第二句第二字,不得同声。

  诗得者:“澄晖侵夜月,覆瓦乱朝霜。”失者:“今日良宴会,欢乐难具陈。”

  笔得者:“开金绳之宝历,钩玉镜之珍符。”失者:“嵩岩与华房迭游,灵浆与醇醪俱别。”

  然五言颇为不便,文笔未足为尤。但是疥癣微疾,非是巨害。

  上尾:第一句末字,第二句末字,不得同声。

  诗得者:“萦鬟聊向牖,拂镜且调妆。”失者:“西北有高楼,上与浮云齐。”

  笔得者:“玄英戒律,繁阴结序。地卷朔风,风飞陇雪。”失者:“同源派流,人易世疏。越在异域,情爱分隔。”

  笔复有隔句上尾,第二句末字,第四句末字,不得同声。得者:“设醴未同,兴言为叹。深加相保,行李迟书。”失者:“同乘共载,北游后园。舆轮徐动,宾从无声。”

  又有踏发声,第四句末字,第八句末字,不得同声。得者:“梦中占梦,生死大空。得无所得,菩提纯净。教其本有,无比涅槃。示以无为,性空般若。”失者:“聚敛积宝,非惠公所务;记恶遗善,非文了所谈。阴虬阳马,非原室所构;土山渐台,非颜家所营。”

  又诸手笔,第二句末与第三句末同声,虽是常式,然止可同声,不应同韵。

  蜂腰:第一句中第二字、第五字不得同声。

  诗得者:“惆怅崔亭伯”;失者:“闻君爱我甘”。

  笔得者:“刺是佳人”;(四言。)失者:“杨雄《甘泉》。(四言。)得者:“云汉自可登临”,(六言。)“摩赤霄而理翰”;(六言。)失者:“美化行乎江、汉”,(六言。)“袭元、凯之轨高”。(六言。)得者:“高巘仞排虚空”,(七言。)“盛轨与三代俱芳”,(七言。)“犹聚鹄之有神鹓”;(七言。)失者:“三仁殊途而同归”,(七言。)“偃息乎珠玉之室”。(七言。)得者:“雷击电鞭者之谓天”;(八言。)失者:“润草沾兰者之谓雨”。(八言。)

  或云:平声赊缓,有用最多,参彼三声,殆为太半。

  鹤膝:第一句末字,第三句末字,不得同声。

  诗得者:“朝关苦辛地,雪落远漫漫,含冰陷马足,杂雨练旗竿。”失者:“沙幕飞恒续,天山积转寒。无同乱郢曲,逐扇掩齐纨。”“客从远方来,遗我一书札,上言长相思,下言久离别。”

  笔得者:“定洲,跨蹑夷阻,领袖蕃维。跱神岳以镇地,疏名川以连海。”“‘原隰龙鳞’,班颂何其陋;‘桑麻条畅’,潘赋不足言。”失者:“璿玉致美,不为池隍之用;桂椒信好,又非园林之饰。”“西郊不雨,弥回天眷;东作未理,即动皇情。”

  如是皆次第避之,不得以四句为断。若手笔得故犯,但四声中安乎声者,益辞体有力。如云:“能短能长,既成章于云表;明吉明凶,亦引气于莲上。”

  大韵:一韵以上,不得同于韵字。如以“新”字为韵,勿复用“邻”、“亲”等字。

  诗得者:“运阻衡言革,时泰玉阶平。”失者:“新裂齐纨素,鲜洁如霜雪。”

  笔得者:“播尽善之英声,起则天之雄,响。百代钦其美德,万纪怀其至仁。”失者:“倾家败德,莫不由于侨奢;兴宗荣族,必也藉于高名。”

  凡手笔之式,不须同韵。或有时同韵者,皆是笔之逸气。如云:“握河沉壁,封山纪石。迈三五而不追,践八九之遥迹。”

  小韵:二句内除本韵,若已有“梅”字,不得复用“开”、“来”字。

  诗得者:“功高乘履石,德厚赠昭华。”失者:“昊天降丰泽,百卉挺葳蕤。”

  若故叠韵,两字一处,于理得通。故谢朓诗云:“怅望南浦时,徙倚北梁步。”以笔准诗亦如此。

  笔得者:“西辞酆邑,南据江都。”失者:“西辞酆邑,东居洛都。”

  若故叠韵,理通亦尔。故徐陵《殊物诏》云:“五云暧曃,鳞宗所以效灵;六气氛氲,柔和所以高气。”

  正纽:凡四声为一纽,如“壬”、“荏”、“衽”、“入”,诗二句内,已有“壬”字,则不得复有“荏”、“衽”、“入”等字。

  诗得者:“《离骚》咏宿莽。”失者:“旷野莽茫茫。”

  凡诸手笔,亦须避之。若犯此声,则龃龉不可读。如云,得者:“藉甚岐嶷,播扬英誉。”失者:“永嘉播越,世道波澜。”

  傍纽:双声是也。如诗二句内有“风”一字,则不得复有此等字。”

  诗得者:“管声惊百鸟,衣香满一园。”失者:“壮哉帝王居,佳丽殊百城。”

  若故双声者,得有如此。故庾信诗云:“胡笳落泪曲,羌笛断肠歌。”

  笔得者:“六郡豪家,从来习马;五陵,贵族,作性便弓。”失者:“历数已应,而《虞书》不以北面,为陋;有命既彰,而周籍犹以服事,为贤。”

  若故双声者,亦得有如此。如云:“鉴观上代,则天禄斯归;逖听前王,则历数攸□。”如是次第避之,不得以二句为断。

  或云:若五字内已有“阿”字,不得复用“可”字。此于诗章,不为过病;但言语不净洽,读时有妨也。今言犯者,唯论异字;如其同字,此不言。言同字者,如云:“文物以纪之,声明以发之”,“大东小东”,“自南自北”等是也。

  或云:凡用声,用平声最多。五言内非两则三,此其常也。亦得用一用四:若四,平声无居第四;若一,平声多在第二,此谓居其要也。犹如宫羽调音,相参而和。

  又云:赋颂有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或至第六句相随同类韵者。如此文句,倘或有焉,但可时时解镫耳,非是常式。五三文内,时一安之,亦无伤也。又,辞赋或有第四句与第八句而复韵者,并是丈夫措意,盈缩自由,笔势纵横,动合规矩。

  《文笔式》云:制作之道,唯笔与文:文者,诗、赋、铭、颂、箴、赞、吊、诔等是也;笔者,诏、策、移、檄、章、奏、书、启等也。即而言之,韵者为文,非韵者为笔。文以两句而会,笔以四句而成。文系于韵,两句相会,取于谐合也;笔不取韵,四句而成,在于变通。故笔之四句,比文之二句,验之文笔,率皆如此也。体既不同,病时有异。其文之犯避,皆准于前。假令文有四言、六言、七言等,亦随其句字,准前勘其声病,足悟之矣。

  其蜂腰,从五言内辨之,若字或少多,则无此病者也。

  笔有上尾、鹤膝、隔句上尾、踏发等四病,词人所常避也。其上尾、鹤膝,与前不殊。束皙表云:“薄冰凝池,非登庙之珍。”“池”与“珍”同平声,是其上尾也。左思《三都赋序》云:“魁梧长者,莫非其旧。风谣歌舞,各附其俗。”“者”与“舞”同上声,是鹤膝也。隔句上尾者,第二句末与第四句末同声也。如鲍照《河清颂序》云:“善谈天者,必征象于人;工言古者,必考绩于今。”“人”与“今”同声是也。但笔之四句,比文之二句,故虽隔句,犹称上尾,亦以次避,第四句不得与第六句同声,第六句不得与第八句同声也。踏发(废音。)者,第四句末与第八句末同声也。如任孝恭书云:“昔锺仪恋楚,乐操南音;东平思汉,松柏西靡。仲尼去鲁,命云迟迟;季后过丰,潸焉出涕。”“涕”与“靡”同声是也。凡笔家四句之末,要会之所归。若同声,有似踏而机发,故名踏发者也。若其间际有语隔之者,犯亦无损,谓上四句末,下四句初,有“既而”、“于是”、“斯皆”、“所以”、“是故”等语也。此等之病,并须避之。

  其鹤膝,近代词人或有犯者。寻其所犯,多是平声。如温子昇《寒陵山碑序》云:“并寂漠消沈,荒凉磨灭。言谈者空知其名,经过者不识其地。”又邢子才《高季式碑序》云:“杨氏八公,历两都而后盛;荀族十卿,终二晋而方践。”又魏收《文宣谥议》云:“九野区分,四游定判。赋命所甄,义兼星象。”(“沈”与“名”、“公”与“卿”、“分”与“甄”并同声,是笔鹤膝也。)文人刘善经云:“笔之鹤膝,平声犯者,益文体有力。”岂其然乎?此可时复有之,不可得以为常也。其双声叠韵,须以意节量。若同句有之,及居两句之际而相承者,则不可矣。同句有者,还依前注。其居两句际相承者,如任孝恭书云:“学非摩揣,谁合赵之连鸡。但生与忧偕,贫随岁积。”“鸡”与“偕”相承而同韵,是其类也。又徐陵《劝进表》云:“蚩尤三冢,宁谓严诛。”“诛”、“冢”相承,双声是也。

  然声之不等,义务随焉。平声哀而安,上声厉而举,去声清而远,入声直而促。词人参用,体固不忄互。请试论之:笔以四句为科,其内两句末并用平声,则言音流利,得靡丽矣;兼用上、去、入者,则文体动发,成宏壮矣。看徐、魏二作,足以知之。徐陵《定襄侯表》云:“鸿都写状,皆旌烈士之风;麟阁图形,咸纪诚臣之节。莫不轻死重气,效命酬恩;弃草莽者如归,膏平原者相袭。”(上对第二句末“风”,第三句末“形”;下对第二句末“恩”,第三句末“归”:皆是平声。)魏收《赤雀颂序》云:“苍精父天,铨与象立;黄神母地,辅政机修。灵图之迹鳞袭,天启之期翼布;乃有道之公器,为至人之大宝。”(上对第二句末“立”,第三句末“地”;下对第二句末“布”,第三句末“器”:皆非平声是也。)徐以靡丽标名,魏以宏壮流称,观于斯文,亦其效也。又名之曰文,皆附之于韵。韵之字类,事甚区分。缉句成章,不可违越。若令义虽可取,韵弗相依,则犹举足而失路,抃掌而乖节矣。故作者先在定声,务谐于韵,文之病累,庶可免矣。

北卷

  ○论对属

  凡为文章,皆须对属;诚以事不孤立,必有配疋而成。至若上与下,尊与卑,有与无,同与异,去与来,虚与实,出与入,是与非,贤与愚,悲与乐,明与暗,浊与清,存与亡,进与退:如此等状,名为反对者也。(事义各相反,故以名焉。)除此以外,并须以类对之:一二三四,数之类也;东西南北,方之类也;青赤玄黄,色之类也;风雪霜露,气之类也;鸟兽草木,物之类也;耳目手足,形之类也;道德仁义,行之类也;唐、虞、夏、商,世之类也;王侯公卿,位之类也。及于偶语重言,双声叠韵,事类甚众,不可备叙。

  在于文笔,变化无恒。或上下相承,据文便合,若云:“圆清著象,方浊成形”,“七曜上临,五岳下镇”;(“方”、“圆”,“清”、“浊”,“象”、“形”,“七”,“五”,“上”、“下”,是其对。)或前后悬绝,隔句始应,若云:“轩辕握图,丹凤巢阁;唐尧秉历,玄龟跃渊”;(“轩辕”、“唐尧”,“握图”、“秉历”,“丹凤”,“玄龟”,“巢阁”、“跃渊”,是也。)或反义并陈,异体而属,若云:“乾坤位定,君臣道生。或质或文,且升且降”;(“乾坤”、“君臣”、“质文”、“升降”并反义,而同句陈之。“乾坤”与“君臣”对,“质文”与“升降”对,是异体属也。)或同类连用,别事方成,若云:“芝英蓂荚,吐秀阶庭;紫玉黄银,扬光岩谷”:(“芝英蓂荚”与“紫玉黄银”,“阶庭”与“岩谷”,同类连对,而别事相成。)此是四途,偶对之常也。比事属辞,不可违异。故言于上,必会于下;居于后,须应于前。使句字恰同,事义殷合,(若上有四言,下还须四言;上有五字,下还须五字。上句第一字用“青”,下句第一字即用“白”、“黑”、“朱”、“黄”等字;上句第三字用“风”,下句第三字即用“云”,“烟”、“气”、“露”等。上有双声、叠韵,下还即须用对之。)犹夫影响之相逐,辅车之相须也。

  若其上升下降,若云:“寒云山际起,悲风动林外。”(“山际”在上句第三、第四言,是升;“林外”在下句第四、第五字,是降。)前复后单,若云:“日月扬光,庆云烂色。”(“日月”两事是复;“庆云”一物,是单。)语即非伦,事便不可。然文无定势,体有变通,若又专对不移,便复大成拘执;可于义之际会,时时散之。

  夫属对者,皆并见以致辞;(谓并见事类以成辞。假令云:“便娟翠竹,声韵金风;的历红荷,光垂玉露。”“翠竹”与红荷”,“金风”与“玉露”,是异事并见也。凡为对者,无不悉然也。)不对者,必相因成义。(谓下句必因上句,止凭一事以成义也。假令叙家世云:“自兹以降,世有异人。”叙先代云:“布在方策,可得言焉。”叙任官云;“我之居此,物无异议。”叙能官云:“望之于君,固有惭色。”叙瑞物云:“委之三府,不可胜记。”叙帝德云:“魏魏荡荡,难得名焉。”皆下句接上句以成义也。)何则?偶辞在于参事,(凡为对属,皆偶其辞,事若不变,辞便有阙,故须参用,如得成之也。)孤义不可别言故也。(若不取对,即须就一义相因以置言,故不可用别也。)

  在于文章,皆须对属;其不对者,止得一处二处有之。若以不对为常,则非复文章。(若常不对,则与俗之言无异。)就如对属之间,甚须消息:若叙瑞云:“轩辕之世,凤鸣阮隃;汉武之时,麟游雍畤。”(持“轩辕”对“汉武”,世悬隔也。)大小必均,若叙物云:“鲋离东海,得水而游;鹏翥南溟,因风而举。”(将“鲋”拟“鹏”,状殊绝也。)美丑当分,若叙妇人云:“等毛嫱之美容,类嫫母之至行。”(毛嫱”、“嫫母”,貌相妨也。)强弱须异,若叙平贼云:“摧鲸鲵如折朽,除蝼蚁若拾遗。”(“鲸鲵”、“蝼蚁”,力全校也。)苟失其类,文即不安。以意推之,皆可知也。而有以“日”对“景”,将“风”偶“吹”,持“素”拟“白”,取“鸟”合“禽”,虽复异名,终是同体。若斯之辈,特须避之。故援笔措辞,必先知对,比物各从其类,拟人必于其伦。此之不明,未可以论文矣。

  句端

  属事比辞,皆有次第,每事至科分之别,必立言以间之,然后义势可得相承,文体因而伦贯也。新进之徒,或有未悟,聊复商略,以类别之云尔。

  观夫,惟夫,原夫,若夫,窃以,窃闻,闻夫,惟昔,昔者,盖夫,自昔,惟。

  右并发端置辞,泛叙事物也。谓若陈造化物象、上古风迹及开廓大纲,叙况事理,随所作状,量取用之。大凡观夫,惟夫,原夫,若夫,盖闻,闻夫,窃惟等语,可施于大文,余则通用。其表、启等,亦宜以臣闻及称名为首,各见本法。

  至如,至乃,至其,于是,及有,是则,斯则,此乃,诚乃。

  右并承上事势,申明其理也。谓上已叙事状,次复申重论之,以明其理。

  洎于,逮于,至于,及于,既而,亦既,俄而,洎,逮,及,自,属。

  右并因事变易多限之异也。谓若述世道革易、人事推移,用之而为异也。

  乃知,方知,方验,将知,固知,斯乃,斯诚,此固,此实,诚知,是知,何则,所以,是故,遂使,遂令,故能,故使,可谓,所谓。

  右并取下言证成于上也。谓上所叙义,必待此后语,始得证成也。或多析名理,或比况物类,不可委说者。

  况乃,况则,矧夫,矧唯,何况,岂若,未若,岂有,岂至。

  右并追叙上义,不及于下也。谓若已叙功业事状于上,以其轻少,后更云况乃、岂若其事其状云云,也。

  岂独,岂唯,岂止,宁唯,宁独,宁止,何独,何止,岂直。

  右并引取彼物为此类。谓若已叙此事,又引彼与此相类者,云岂唯彼如然也。

  假令,假使,假复,假有,纵令,纵使,纵有,就令,就使,就如,虽令,虽使,虽复,设令,设使,设有,设复,向使。

  右并大言彼事不越此也。谓若已叙前事,假令深远高大则如此,此终不越。

  虽然,然而,但以,正以,直以,只为。

  右并将取后义,反于前也。谓若叙前事已讫,云虽然乃有如此理也。

  岂令,岂使,何容,岂容,岂至,岂其,何有,岂可,宁可,未容,未应,不容,讵可,讵令,讵使,而乃,而使,岂在,安在。

  右并叙事状所求不宜然也。谓若揆其事状所不合然,云岂令其至于此也。

  岂类,讵似,岂如,未若。

  右并论此物胜于彼也。谓叙此物已讫,陈岂若彼物微小之状也。

  若乃,尔乃,尔其,尔则,夫其,若其,然其。

  右并复叙前事体其状。若前已叙事,次更云若乃等体写其状理也。

  傥使,傥若,如其,如使,若其,若也,若使,脱若,脱使,脱复,必其,若必,或若,或可,或当。

  右并逾分测量,或当尔也。譬如论其某事异理,云傥如此如此。

  唯应,唯当,唯可,只应,只可,只当,乍可,必能,必应,必当,必使,会当。

  右并看世斟酌终归状也。若云看上事形势,唯应如此如此。

  方当,方使,方冀,方令,庶使,庶当,庶以,冀当,冀使,将使,使夫,未使,令夫,所冀,所望,方欲,便欲,便当,行欲,足令,足使。

  右并势有可然,期于终也。谓若叙其事形势,方终当如此。

  岂谓,岂知,岂其,谁知,谁言,何期,何谓,安知,宁谓,宁知,不谓,不悟,不期,岂悟,岂虑。

  右并事有变常,异于始也。谓若其事应令如彼,今忽如此如此。

  加以,加复,况复,兼以,兼复,又以,又复,重以,且复,仍复,尚且,犹复,犹欲,而尚,尚或,尚能,尚欲,犹,仍,且,尚。

  右并更论后事,以足前理也。渭若叙前事已讫,云加以又如此又如此也。

  莫不,罔不,罔弗,无不,咸欲,咸将,并欲,皆欲,尽,皆,并,咸。

  右并总论物状也。

  自非,若非,非夫,若不,如不,苟非。

  右并引大其状,令至甚也。若叙其事至甚者,云自非如此云也。

  何以,何能,何可,岂能,岂使,讵能,讵使,讵可,俦能,奚可,奚能。

  右并因缘前状论所致。若云自非行如彼,何以如此也。

  方虑,方恐,所恐,将恐,或恐,或虑,只恐,唯恐,行恐。

  右并预思来事异于今也。若云今事已然,方虑于后或如此也。

  敢欲,辄欲,轻欲,轻用,轻以,辄用,辄以,敢以,每欲,常欲,恒愿,恒望。

  右并论志所欲行也。

  每至,每有,每见,每曾,时复,数复,或复,每,时,或。

  右并事非常然,有时而见也。谓若每至其时节,每见其事理也。

  则必,则皆,则当,何当不,未尝不,未有,不则。

  右并有所逢见便然也。若逢见其事则必如此也。

  可谓,所谓,诚是,信是,允所谓,乃云,此犹,何异,奚异,亦犹,犹夫,则犹,则是。

  右并要会所归总上义也。谓设其事,可谓如此,可比如此也。

  诚愿,诚当可,唯愿,若令,若当,若使,必使。

  右并劝励前事所当行也。谓若谓其事,云诚愿行如此也。

  自可,自然,自应,自当,此则,则必,然则。

  右并预论后事必应尔也。谓若行如彼,自可致如此。

  ○帝德录

  伏牺亦曰宓戏,太昊,皇雄,庖牺,皇牺,风姓。以木德王,曰苍精,苍牙。生于雷泽。日角。以龙纪官,曰龙师而龙名。状有:通灵,出震,像日,作易,观象,察法,画八卦,设十言,推三元以教民。

  神农,亦曰炎帝,帝魁,大庭,烈山,农皇。以火德王,曰炎灵,炎精。生于华阳,感龙首神生,以姜水成。戴玉理石耳。以火纪官,曰火师而火名。乘六龙以出地辅。状有:教农,作未耜,尝百草,甄度四海。

  黄帝,亦曰轩辕,有熊,缙云之官,归藏。云皇轩,帝轩,轩后,轩皇。以土德王,曰黄帝,黄神,黄精。感大电绕枢以生于寿丘,长于姬水,居于轩辕之丘。天庭,日角,四面。状有:提像,侚齐,叶律,造书契,模鸟迹,车乘,宫室,衣服,文字,役使百灵,垂衣裳。

  少昊,亦曰金天,青阳。以金德王。感大星如虹流华渚以生。凤皇适至,以鸟纪官,鸟师而鸟名。

  颛顼,亦曰高阳,穷桑。以水德王,感瑶光如蜺降幽房以生。形云:并。平九黎之乱,定八风之音。

  唐尧,亦曰陶唐,伊祁,伊尧,唐尧,唐后,帝。名放勋。感赤龙以生,长於伊水,居丹陵。形云:鸟庭,日角,八眉,八彩,珠衡。状云:钦明,文思,睿哲,允恭克让,稽古则天,就日望云,光被,平章百姓,协和万邦。

  虞舜,亦曰有虞,大舜,有姚,虞皇,虞后;名重华,字都君。感大虹始生于姚墟,长于妫水。状曰:濬哲,文明,登庸,纳麓,受终,慎徽五典,怀神珠,秉石椎,歌琴,垂拱,弹五弦之琴,歌《南风》之诗。

  夏禹,亦曰有夏,伯禹,夏禹,名文命,字高密。感流星生于石纽,耳参漏,怀玉斗。状有:疏通,任土作贡,尽力沟洫,卑宫室。

  殷汤,亦曰成汤,商汤,商王,殷后;名天乙,字乙王。感白气而生。两肘,七名,受金钩,都于亳。状有:革命,解网,卅七征,纣于鸣条,窜于南巢。

  高宗;亦曰武丁,中宗,殷宗。状云:中兴。

  周文王,亦曰文昌;武王,亦曰武发;并云有周,苍精。文王邑于沣,受命于岐山。武王都于镐。状云:命唯新,耆定武功,虞代革命,伐罪。

  汉,曰天汉,炎汉,卯金刀。高祖曰刘邦,感玉英始生,酆泽梦素灵器,芒山见紫云,灞垒浮奇气。状云:肇戴天禄,提剑。

  右并是古帝王名状。至诸文历叙先代处,可于此斟酌改用之。或可引轩、唐、虞、夏、商、周、秦、汉等国号,即以历运、命祚、基业、道德等配之,随其盛衰而叙。

  若叙盛云:光启;云始:唯新,方炽,玄盛,逾隆,克明;云永:方弘,方茂;云恭。

  若叙衰云:造地,陵迟,将季;云丧;将尽;云替:已缺,将亡,告终等语。

  受命,受终,定业,开基,启祚,承天,乘时。

  生状云:诞灵,降神,诞圣,发祉,效灵,启圣,流祉;亦云:载诞,降生。

  临状云:登枢,践极,驭宇,建国,乘时,践位,君临,乘乾,出震。

  右若叙先代,并得通用。

  叙述帝德,体制甚多,配用诸文,动成混乱,今略弁之如右。

  或先叙感受符受命、形状握运等二句于上,后以德从、临驭、功业等承之。

  若云盛降:炎上,赤帝,赤熛,熛怒,朱鸟,翼轸,瑶光,白虹,星虹,枢电,赤龙,玉英等;精灵:祉气,正气;握受膺:黄河,荣河,河、洛,翠渊,玄扈,龙马,龟凤,龟龙,黄龙,玄龟,玄精,朱文,绿错,玄匣,玉匣,玉检等;图录:文命,赤雀,玉匮书,黄鱼,金钩,丹书等;命降:玄珪,锡受昭华等赠应;叶千年,千载,五期,五运等期运;数启三灵卜;戴玉理石耳等形表;苍牙,珠衡等状配;居践:紫微,北辰,宸极等位居;大宝,九五,黄屋等位尊。并量其类以取对。

  亦可云:熛怒,朱鸟,翼轸,瑶光,枢电,星虹,及雷泽,寿丘,华渚,华阳,石纽等降精,降灵,降神发祉,流祉,诞圣,启圣。荣河,河、洛,黄龙,玄龟,龙马,玄扈,玉检等授图,荐篆,呈瑞。玄珪降锡,珠衡表状。

  亦可云:握天镜,金镜,玉镜,神珠,怀玉斗,秉石椎,击玉鼓,驭三龙,定九鼎等云云。而以践极,践位,驭世,乘时,临民,承天,察璇玑玉衡并七政,秉玉烛以调时。

  亦可云:天庭日角,兑上丰下,龙颜虎鼻,八彩重瞳,珠衡玉理,握褒履己,握戊怀己。

  亦可云:挺着表资体,圣敬,神武,圣武,钦明,濬哲,文明,侚齐等姿德。

  及云:神武天挺,圣敬日齐,钦明文思,允恭克让,聪明神武,含弘光大。及云:龙飞虎变,出震乘乾等语作二句。次可云:得一通三,居高望远,就日望云,则天法地,握戊怀己,出震齐巽,云行雨施,日临月临,握矩齐衡,怀珠秉石,前疑后丞,左规右矩,执契持衡,观象察法。及云:尽圣穷神,合元体极,诞灵纵圣,疏通知远,立礼兴仁,杖贤翼义,疏山填川,纪星量月,射日缴风,补维立柱。

  亦可云:含吐阴阳,经纬天地,疏填山川,照临日月,感会风云,鼓动雷电,合德乾坤,齐明日月,重纽地维,更辟天象,陶铸生灵,弹压山川,织成宇宙,万神协赞,万物归往。

  亦可云:牢笼,囊括,苞举,控引,弥纶,匣牍,弹压,廓清,光被,朝宗,明临,亭毒等;云天地,乾坤,二仪,四海,八荒,八埏,八极,九域,九土,六幽,九县,万国,天下,海外,宇宙,遐迩,幽明,动植,万物等。

  亦可云:利见大人,光临宝位,下临赤县,上膺玄象,秉玉登枢,怀珠驭极,就日积明,则天为大等浯。

  亦可云:练五石以补天,正八柱以承天,乘四载以敷土,落九日而正摄,穆通八风而调律吕,乘六龙以御天,落九乌而拯物,正绝柱而卷气移于天地二仪,息横流群飞波澜于四海江海,扬光华于日月,舞干鏚而定四夷,运机衡以齐七政,降宝命于岐山,受灵图于宛委,悬明镜以高临,振长策而远驭,运七政以机衡,通八风于律吕。

  亦可云:以至德光天下,以神功截海外等,同类轩辕之侚齐,颛顼之静渊,唐尧之钦明,虞舜之文明,大知一周文圣敬,大度志汉祖神武,感二义之至休,应千祀之嘉会。或可以感受符命等参对之。

  若云:“虹电流彩,虹流华渚,虹下蜺贯,爰乃降感精灵,英灵,虹流,电绕,瑶光,下降等,云应诞圣启圣之期。河、洛龙跃,荣河龟浮,翠渊龙跃龟浮,玉检来浮等,爰应受宝命图录,若表兴王之运,标受命之始。

  亦可云:感赤熛,瑶光,翼轸等气祉。允叶,允应,爰应等千灵,五期,三灵,二仪。受录错,玉检,龟龙等文图。光临,载临,抚临等,云四海八极,万国万物,握玄武,苍水,玉匮,金简之符命,疏通克平九土九域。

  亦可云:天庭,日角,珠衡,玉理等载表神仪。玉检,金绳,龟字,龙图等受膺宝命。

  亦可云:玄龟出洛,应启圣之期;赤雀入酆,表维新之命。

  叙功业

  若云:补维立柱,断鳌练石,功德被于乾坤、天地、二仪;射日缴风,戮豕断蛇,拯溺救焚,功业施于四海、万物、群生、动植、遐迩。断鳌练石,二仪更安;刊木随山,九土还定。上射九日,上齐七政,考星叶日等,云玄象乾象更明;下导百川,疏山奠水等云,苍生坤仪以定。璇玑玉衡机衡等运而七政齐正,天文银编金简等推而九土百川定。通地理,干鏚舞,四夷服,俊乂在官,自睹四门穆穆,遐荒奉职,无劳两阶之舞。弘文教天下雍熙,定武功海外有截。朱干玉鏚,海外率宾;黄斧黻衣,天下咸服。八纮大定,偃甲销戈;九有宅心,同文共轨。允恭克让,四表以和;保合大和,万方咸谧。除凶定难,行仁义之兵,崇圣贤之杖。一尉一候,遐迩承风;礼云乐云,幽明同化。此是并隔句相对。

  亦可云:舞干鏚以怀远,运机衡以齐政。断修蛇,戮封豕。落九日,通八风。正倾维,安绝柱。平九黎之乱,窜三苗之罪。正高天之绝柱,息沧海之横波。更穆四门,重安八柱。练石补天,积灰止水。偃甲销戈,休牛放马。放马于华山阳,牧牛于桃林塞。及云:开辟辰象,织成宇宙。

  叙礼乐法

  若云:改正朔,殊徽号。定宪章,同律度。定礼乐,谐律吕。修五礼,正六乐。谐六乐,定八音。及云:平分四气,推列三元。齐七政,陈五纪,定四时,通八风,分九土。慎徽五典,弘宣八政,叙以九畴,敷以五教,风通地理。叙人伦,授民时。

  亦云:命后夔合乐,伯夷典礼,容成定历,伶伦叶律,皋陶典刑。

  亦可论:置立郊庙、社稷、明堂,以宗祀天地神明之灵,及朝宗万国、群后、百辟。悬象魏以颁政,降衢室以问道,昇明堂以议政。开阐大学、公宫、东庠、西胶、庠序等,而以垂训、施化、问道、贵德、尚齿。起置麟阁、天禄、虎观等,以崇儒弘文。采五帝之英华,去三代之糟粕。定八刑纠民,考八风,定八音,任九土作赋。发以声明,纪以文物,布之典刑,纳之轨物。

  或可云:制定五礼、礼仪、玉帛、樽俎之制等,以和邦国,叙人伦,与天地同节,安上治民。定谐奏六乐、八音,金石丝竹音,羽籥干戚容,以同和天地,合鬼神、移风易俗。载定六律、律吕,以测寒暑,叶天地。东胶西庠,爰崇节义;麟阁虎观,乃集坟典。律吕云定,以合阴阳;礼乐聿脩,仍同天地。璇玑玉衡等运而七政斯齐,金科玉条陈施而四民百姓无犯。南正揆地司天,东胶弘风训俗。敬敷五教,庶绩惟熙;《鸿范》九畴,彝伦攸叙。侯甸荒要,合先王之德刑;火龙黼黻,得古人之象辨。正位更立周官;同律齐衡,仍追《舜典》。九成六变,更定乐章;五宅三居,仍定典刑。道德仁义,高视百王;文物声明,聿追三代。

  叙政化恩德

  若云:握斗机以运行,动巽风而号令。顺春夏而生长,随秋冬而杀罚。开日月以照临,降云雨以洒润。均天地以载临,同阴阳以变化。察天象以定时,观人文以成化。则天地以行道,依鬼神以制义。履时以象天,养财以任地。治四气以教民,通八音以宣六气。律文而训俗,声为律,身为度,左准绳,右规矩。保合大和,克明俊德。谟九德,叙九畴,张四维,陈二柄。兴于仁,立于《礼》,成于《乐》。导之以德,齐之以礼。圣贤为杖,仁义为翼,道德为城。礼乐为囿,道德为场。礼义为干橹,诚信为甲胄。修文德,止武功。先德教,后刑罚。以德不以威,以宽不以猛。不令而行,不言而化。开三面垂仁,挥五弦解愠。日临月临,云行雨施,鼓之以雷电,润之以云雨。油然作云,霈然下雨。煦和气以临民,扇薰风而养物。洒玄泽以周流,降阳光以照普。大道潜运,至德弘宣。荣光、阳光等辉映、昭哳、普烛、湛恩、鸿恩等汪濊,阳光充溢、洋溢、漫衍、浸洽,和气、霈泽等同流。

  亦论:道仁泽化等被格,著及,覃通,流施,沾加,云二仪、四海、九县、八纮、四表、九域、九垓、八际、天下、海外,及渊泉、草木、昆虫、行苇等语。

  平章百姓,协和万邦,光被四表。或云:敷兹五典,陈兹八政等,庶绩咸熙,载叙人伦,布以九畴,张以四维,彝伦攸叙,允谐邦政,韬戈偃甲,燮定武功,作乐制礼,载和文德。五弦云奏,更起舜歌;三面已开,还兴汤咒。五弦解愠,德被生民;三面开罗,仁沾庶物。自南自北,德被华、夷;欲左欲右,仁沾鸟兽。秉钺而舞,见远夷殊俗来宾;挥弦弹琴而歌,知吾民解愠。兴仁立礼,俗以唯清;明法察令,民斯无犯。悠悠,万物,并被仁心;芒芒九洲,俱陶王化。亦可以上大道、至德、荣光,湛恩、玄泽、和气等被加于四海、八纮等语为对。

  叙天下安平

  若云:二仪、天地、乾坤等交泰、交畅。日月光华,人神允协,遐迩太康,幽平叶赞,内外穆福,万国咸宁,万邦协和,百姓昭明,黎民於变时邕,庶绩咸熙,品物咸亨,柔远能迩,内外平成,天平地成,远迩至。下通上漏,四海无波,旋曜阶平,河清海晏,河镜河湛,河溓海夷,年和气叶,雨节风随。尉候无虞,烽燧不警。脱剑,明堂,焚甲宣室。载戢干戈,载櫜弓矢。放马华山之阳,放牛桃林之塞。偃甲韬戈,休牛放马。荣光溢二仪,和气行万里,玄泽浸六幽。百姓食于膏火,饮于醴泉,照于玉烛。司禄益富而国实,司命益年而民寿。

  亦可云:容成氏世,结绳而用,邻国鸡犬相闻。东户季子世,路有雁行,道不拾遗,耒耜余粮宿于亩首。华胥氏世,民有含哺而熙,鼓腹而游。太古之时,乌鹊之巢,可俯而窥,虺蛇可蹠。大道之行,天下为公,不独亲其亲,不独子其子。唐尧之时,八十老人击壤于路云:“凿井而饮,耕田而食,日出而作,日入而息,帝有何力于我哉!”尧、舜之时,比屋可封,百姓皆以尧、舜之心为心。黄帝梦游华胥之国,三年而治臻焉。可量参对之。

  右并帝德功业,其在诸文须叙述者,可于此参用之。若文大者,陈事宜多,若《太平颂》、巡狩、《贤臣颂》、檄文、《封禅表》之类体,须多,若杂表等体,须少。皆斟酌意义,须叙之句数长短,皆在本注。

  叙远方归向

  东方有青丘,扶木,扶桑,蟠木,少阳,日域,出日。

  南方有丹穴山,丹徼,炎洲,风穴,载日,火鼠,北户,反户。

  西方有白水,西王,<山皆>陵,积石,流沙,玄圃,弱水,麟州,囿陇。

  北方有玄漠,幽陵,紫塞,孤竹,崆峒,玄阙,龙庭,金微,瀚海,天山,龙烛等。

  并得云:地域乡俗,人表外所。

  亦云:夏禹所不记,竖亥、大章所不步游,周穆王、若士、卢敖所不至游窥,禹迹所不及,穆辙所不游,天老所不游,方志所未传,《山经》所不载。

  亦云:日月光景等所不照临,霜露所不沾被,舟车所不通,冠带所不及,辙迹所不至。

  异俗名有:反风,厌火,三首,一目,雕齿,黑齿,儋耳,穿胸,头飞,鼻饮,金鳞,铁面等国俗人乡。及云:七戎,六蛮,九夷,八狄,赤狄,青羌,鸟夷,犬戎,旄头,皮服,编发,左衽等类群首长渠众等。

  慕恩状云:并钦慕、承被、沐浴等,皇风、帝德、王化、皇恩、王泽、深仁、至化、玄功、至道、大德。亦直云:慕义、向化、沐德,浴恩、仰德、归仁、承风、慕道。

  来状云:扣塞梯山,架水泛海,款关重译,候雨占风,反稽首屈膝,迹角接踵,来王朝宗,献款入谒,来宾奉贡。

  贡献状云:献琛,奉赆,荐宝。

  亦可云:委质藁街,纳赆夷邸,映邦天庭,来朝帝阙。

  或可引:南方越常国,候无别风淮雨,江海不扬鸿波,重九译来献白雉及黑貂裘;西方大月氏国,候东风入律,百旬不休,青云干吕,连月不散,乘毛车,度弱水,贡神香猛狩;东方肃慎国,献格矢弓弩;西王母遣使,乘白鹿献玉环;西旅献大獓。

  叙瑞物感致

  若云:天不爱道种秘宝,地不潜珍必呈祥。天监孔明,神听无爽。明神、明灵、上玄等回眷、元监、叶赞。明命、宝命、休祉、灵瑞、珍符、灵应等允归、荐臻、荐至、昞著、照见、斯表等。

  瑞物若云:日月扬光,光华烟云,纷郁烂彩,山川效灵,星云动光,河、洛荐祉,银玉扬光,草木革形,鱼鸟变色,甘露流掌,醴泉出地,坠露凝甘,飞泉泄醴,荣光出河,景星出翼,两曜合璧,五纬连珠,卿云五彩,休气四塞,四气休通,五光垂曜,八风脩通,五云纷郁。

  亦云:凤皇巢阿阁上庭,麒麟在囿,黄龙负图出河,玄龟呈字出洛,白狼衔钩入朝,黄鱼化玉,白虎衔珠,黄龙负玉,赤乌衔珪,黄鱼白鳞,朱雁作舞,青鸾自舞,白雉南至,天马西来,苍乌东至,凤皇蔽日,驺虞啸风。

  亦云:河荐金绳,山开玉匮,黄金耀山,玄圭出地,山出灵车,泽荐神马,金腾自出,银瓮斯满。

  亦云:三苗合颖,九芝齐秀,蓂荚抽茎,芝英吐秀,嘉禾含颖,奇木连理,地出嘉禾,庙生福草,朱草生郊,萐莆生厨,蓂荚抽砌。

  或云:庆云五彩,浮自帝庭,休气四塞,映于河渚。卿云晨映,彩烂非烟;景星昼照,光浮助月。纷纷郁郁,云彩映庭;青方赤方,星光出翼。祥风下至,乍应璇玑;黄云上浮,仍通宝鼎。五老上入,乍睹流星;八伯进歌,仍瞻嘉气。汾水宝鼎,乍映黄云;河渚灵图,仍浮休气。

  亦云:风皇已鸣,爰调律吕;龙马云耀,载负图书;凤皇巢阁,响著雄雌。及五彩呈文,麒麟在郊,行中规矩。及一角示武,五蹄见质。

  亦云:蛇颈燕颔,九苞六象,婴圣抱信,栖梧食竹等之鸟禽,飞自紫庭,鸣自阮隃,响合箫韶,来巢阿阁;麕身牛尾,狼题员顶,一角五蹄,含仁怀义,归和游圣等之狩,游于畦畤,声中锤吕。麟游畦畤,白质黑蹄;龙跃河坛,朱文录错。龙跃河渚,荐卷舒之图;凤鸣阮隃,协雄雌之管。黄龙载跃,吐甲临坛;赤雀于飞,衔书入户。丹书入户,更自酆都;玄甲登坛,还从河渚。黄龙出水,玉检斯呈;白狼入朝,金钩以荐。乌从赤日,三足云章;狐自青丘,九尾斯见。马从西域,赭汗斯流,雉自南荒,素章仍表。河坛西响,龙马呈休;河渚东睹,鸟鱼荐祉。蛇颈燕颔,鸣自阮隃;龙翼马身,浮于河渚。缟身朱𩦞,马自殊方;黄辉彩鳞,龙浮水渚。青龙玄甲,赤文绿色,出表帝坛;白虎黑文,及白质黑蹄,来游君囿。

  亦云:王母之使,来献玉环;玄武之神,仍呈金简。河精下带,爰掘地界;海若东游,是傒天命。玄绨之录,更荐荣河;赤绣之图,仍呈宛委。苍水使者,更候衡山;白面长人,仍呈河渚。神芝吐秀,来自铜池;甘露凝华,垂于金掌。草克延嘉,玄珪出地,载表成功;草茂华平,朱草生郊,爰应至德。萐莆作扇,下起清风;芝英似冠,仍浮黄气。芝泥出水,载表河图;蓂荚生庭,还成帝历。银编金简,开自重山;兰叶芝泥,浮于河渚。白环入贡,更自西王;玄珪告锡,还从东海。

  或云:景风,苍气,荣光,昌光,嘉气,祥风等辉映晻映于帝庭,宫阙,城阙。甘露,醴泉,液醴,流甘等滂流洋溢于林野。玄珪,白环,紫玉,金钩,玉环,金腾,银瓮,金车,玉马,明珠,大贝,及玉检,金绳,银编,金简等,云彪昺,焕烂,照章,照耀,磊砢等相辉并映晖。丹乌,皓兔,白狐,玄豹,白雉,朱雁,黄鱼,丹鸟,白虎,玄狐,素鳞,丹羽等照彰,彪昺,纷纶以至,以见集于林苑原野。黄银,紫玉,昺见等辉映于山川深山。玄豹,白豹腾骧,驯游苑囿。白麟,朱雁,芝房,宝鼎等并入咏歌。咸歌乐府,并著乐章,即引余瑞对之,咸著图牒,俱垂史策等。

  山车,泽马,神马,驺虞,解豸,一角,三足,五蹄,双抵等杂沓,陆离来游,竞至于郊野苑囿。华平,屈轶,芝英,蓂荚,神芝,福草,紫草,木宾连,萐莆,嘉卉,奇木,三苗,九芝,连枝,合颖等,云照彰,纷敷,葳蕤,著吐秀于阶庭原野,此等并得云之符瑞,休祉。贶珍,异祥,咸委,尽输,不绝,俱荐,云帝庭,天庭,王府,天阙,王阙。不绝史书,并著图牒。史不绝书,府无虚月。

  亦可总云:日月,星辰,风雨,山川,草木,羽毛,鳞介,山宗,海若,毛群,羽族,风云,气露,禽鱼卉等瑞祥,祉贶,云杂沓,纷纶,焕烂,彪昺等,照彰,竞至,而臻,相辉,允集,呈形,表质等。

  亦可在后总云:灵符,嘉瑞,瑞珍,休符,宝命等照普,罗生,并见,荐臻,允归,及杂沓、纷纶等论。

  或可叙前瑞物二句,即委输王府库,缣缃著于史策,及云,纷纶,杂沓以臻至,不可胜纪,难以殚记,难得覼𧢃,不可胜数。

  右并瑞应。诸文须开处,可于此叙之。文大者,可作三对、四对,若太平、巡狩、及瑞颂、封禅、书表等,可准前状,或连句、隔句对,并总叙等语参用之;小者,或一句,若瑞表等,可用瑞物之善者,一句内并陈二事而对之,论其众多之意。